租 房 合 同
一、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 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本房屋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因拆迁等原因不得不终止合同的,甲方需按租金比率退还给乙方。
三、 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四、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 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 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甲方把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六、 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甲方负责所租房屋产权事宜,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因素引起的连带责任 。
八、 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 补充条款
一十、 甲方:
一十一、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