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建议书模板

纪检监察建议书模板

篇一:规范使用监察文书的几点建议

  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以监察文书的形式依法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是依法履行《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职权的重要手段。规范使用监察文书,是落实中央纪委“三转”精神的具体举措,不仅能促进依法监察、增强监督实效,而且能有效避免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监察文书的使用与管理现状

  《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了监察建议、监察决定等监察文书的适用情形、启用程序、法律救济等使用与管理的内容。为规范文书格式,监察部于1999年印发《关于实行监察文书格式标准文本的通知》,中央纪委监察部XX年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各级监察机关遵照执行,但也存在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监察决定书方面,有的地区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人员等非监察对象作出行政处分的决定;有的监察决定书缺少被处分人基本情况、作出处分决定的主体和批准时间、告知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等主体要素;有的引用条规的条、款、项表述不全或错误,多种错误事实未分别表述适用法条及其量纪情况等;有的未按法定用词表述,如将“申请复审”写成“申请复核”、“提出申诉”、“提出复核”、“申诉复审”等;有的未严格执行法定时限,如处分期到了未办理解除手续、超时限办理申诉案件等。

  监察建议书方面,有的当用不用,以“函”或“通知”的形式发文;有的不当使用,建议内容不符合《行政监察法》规定的10种情形;有的法律依据不具体、缺项,或者用“有关规定”替代法条;有的擅自缩短异议提出时间,侵犯了被建议对象的权益;有的监察建议书发出后监督落实不够到位,建议落实情况存在到期未反馈、延期反馈等现象。

  而在文书格式方面,也存在着未遵循统一格式文本的问题:有的用机关文件版头替代监察决定书、监察建议书的格式版头,文号编写及摆放位置不统一;有的监察文书无标题,或以“监察建议书”做标题;有的未按规定在版记部分分列主送、抄送,参照机关公文格式将主送对象写在文头;有的排版格式错误,字体字号、页面设置随意编排等。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缺位。有的认为监察文书用多了,难免出现疏忽、错漏,容易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因此产生能不用尽量不用的想法,缺乏依法监察和敢于担当的意识。

  业务培训不够。基层许多岗位只有1-2人,人员岗位调整后难以传帮带,定期培训的机制又未建立,接任者只能依葫芦画瓢或按个人的理解去操作。

  规范调整滞后。现行的监察文书格式规范与陆续颁布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未衔接,有的环节规定不一致,监察机关在公文审核把关时无所适从,造成各地监察文书的文本格式不统一。

  派驻指导缺失。派驻机构在监察文书的使用方面享有与派出它的监察机关相同的权限,监察机关承担着指导派驻机构监察业务的责任。由于派驻机构人员较少,尤其是市、县(区)派驻监察室大部分只有1人,监察文书制发过程缺少指导、把关环节,容易出现不当使用的情形。

  提升监察文书法治水平

  抓规范。一是规范格式文本。统一修订监察决定书和监察建议书的文本格式,避免出现监察文书格式与现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不一致的情形,如取消主题词,统一用纸规格、字体字号、页面设置、落款及时间格式等。二是规范派驻机构监察文书的使用。对派驻机构监察决定书和监察建议书实施分类规范与指导,尤其是市、县两级派驻监察室,在文书制作、把关、审批方面做到审办分离,规范运作,以减少差错,维护监察文书的权威。三是规范监察决定书的适用种类。明确规定统一使用监察决定书格式的种类,将解除行政处分决定、申诉复查决定、复核决定、追缴违纪款物决定等纳入其中。

  抓培训。做到全面培训与定期培训相结合。培训对象不仅仅是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还要兼顾各级派驻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新上岗的工作人员。

  抓应用。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制作并推广监察文书应用模板,通过固化监察决定书和监察建议书等监察文书的文本格式,让新调整到岗的同志也能在模板的帮助下,制发符合格式规范的监察文书。

  抓整改。结合案卷评查、日常督查,指导各级监察机关发现监察文书使用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能改则改,不宜改的着眼于规范长远。

篇二:关于落实南阳市监察局(XX)宛监建字第8号监察建议书的意见

  关于落实南阳市监察局(XX)宛监建字

  第8号监察建议书的意见

  按照南阳市监察局(XX)宛监建第8号监察建议书《关于对镇平县“两费一金”征缴和房地产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结合镇平县实际,就具体落实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以确保30日内完成征缴及责任追究工作。

  一、欠费“两费一金”问题。由县政府组织国土、规划、人防、房管、建设、电业、公安、法院进行集中统一追缴。区分类别,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1、责令停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对经宣传教育、督促协调仍不按要求缴纳的,由县政府责成国土、规划、人防、建设、税务等相关部门严格执法,采取责令停工、暂停办理各类手续等综合执法措施,直至交齐所有欠款。在报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恢复开工,并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2、冻结银行账户。对拒不配合按时缴纳的,由有关部门申请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或者从银行账户上予以划拨,同时按照欠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追加利息。

  3、收回土地使用权。对经采取行政措施或法律措施仍不按规定时限缴纳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已经部分开发的出让土地,实行分割收回,收回部分进行重新拍卖。

  4、征收土地闲置费。对拖欠土地出让金且不按期动工

  建设的,除追缴欠款外,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征收土地闲置费。

  5、公开曝光。在追缴工作过程中,对不主动配合、诚信缺失的业主单位,在镇平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

  6、列入黑名单。对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或协议且欠款出让金的,由县国土局将其列入黑名单,自列入之日起三年内不允许进入全县土地交易市场,取消其参加县域土地竞买资格。黑名单送达纪检监察、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存档备案,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7、对欠款“两费一金”或手续不齐正在施工的项目停水、停电。

  8、依法追缴。对无正当理由拖欠不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二、违法占地、违规超建、未批先建问题。由县政府组织国土、规划、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依法处理到位,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不能拆除的依法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不需要拆除的依法处罚,足额征缴国家相关费金后,按规定完善手续。

  三、职能部门划分职责和责任追究问题。对国土、规划、建设、房管、人防等部门在“两费一金”收缴过程中,按照监察建议书要求将任务分解到人,明确分包领导,并将分包领导和分包人员名单于XX年11月19日前报市治公办备

  案。在项目审批监管工作中,未能依法审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监察建议书列出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对按期整改到位的,可减轻处分或不予追究;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各职能部门必须提出具体的责任对象,以保证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四、违规出台文件问题。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在30日内予以纠正。

  五、执行监察建议书的问题。按照检察建议书规定,收缴的资金必须统一上缴至市治工办专项账户。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XX年11月14日

篇三:用好监察建议书是实现“再监督”的好办法

  用好监察建议书是实现“再监督”的好办法 来源: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XX-09-10 15:55 监察建议书是监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针对监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向监察对象下达相应的改正措施、处理意见等建议的行政法律文书。它既体现了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法定职权,也是强化监察机关“再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一些地方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等特点,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在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

  一是针对工作作风方面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监察机关针对监察对象存在的一些工作作风问题,积极运用监察建议书,推进问题整改和作风转变。比如,XX年,湖南省襄阳市监察局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弊端积习实施动态监督,针对群众举报反映市卫生监督局部分执法人员接受酒店吃请,存在执法不公、态度恶劣等违规问题,经调查属实后,对市卫生局下达监察建议书,建议免去涉案人员的行政职务,并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整风肃纪活动。

  XX年,江苏省无锡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检查组对鹅湖镇行政服务中心、条线单位驻镇站(所)工作窗口等进行了检

  查,发现存在没有办事指南、窗口服务资料不完整、服务承诺制未得到落实等问题。无锡市锡山区监察局及时向该镇政府下达了监察建议书,镇政府根据建议,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有力促进了机关干部效能意识的提高。

  前不久,海南省三亚市监察局针对政府机关效率低下、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现象,采取明查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了解情况后,共发出有关行政处分的《监察建议书》12份,12人受到政纪处分,有效解决了机关中存在的“庸懒散奢贪”等突出问题,促进了相关单位廉政勤政。

  二是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在发现案发单位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制度存在漏洞、管理存在不足等问题时,及时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或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从而有效发挥以案促防的作用。比如,XX年,湖北省监察厅在调查处理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北省盐务管理局原局长周某有关违纪违法问题时,针对该单位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察建议,取得了以案促教、以案促纠、以案促建的良好效果。

  XX年,湖南省宁乡县监察局在查办农机补贴系列案的过程中,在对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针对农机

  补贴发放制度存在的漏洞,及时向县农机局发出监察建议,要求从管理上、制度上加强整改,堵塞漏洞。同时,加强对县农机局落实监察建议情况的跟踪督查指导,确保了该县农机补贴发放工作全面规范。

  XX年,湖南省长沙县监察局在查办某镇镇长违纪违法案件后,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应急工程在招标、规划、评审方面存在的漏洞、疑点,分析原因,及时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该镇落实监察建议,健全应急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及时堵塞漏洞,有效预防类似腐败行为的再度发生。

  三是针对不履行监管职责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监察机关加强对行政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针对其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和拒不履行监管职责等行为,提出监察建议,切实推动相关部门解决效率低下、办事推诿,奢侈浪费、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有力促进了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比如,XX年,湖北省监察厅针对恩施州巴东县清江水布垭库区发生滚装船侧翻事故,制发《关于恩施州安全生产监管存在问题及整改的监察建议》,提出“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力度、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水布垭库区综合整治的力度”等多条监察建议,强化对非法建造、非法营运、非法停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

  XX年,安徽省长丰县监察局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个别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作风不实,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违规违纪行为。针对这一问题,县监察局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要制定长丰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责任追究”的监察建议。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建议,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实施了《长丰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被市交通运输局以文件形式转发至全市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执法单位参照执行。XX年,江苏省新闻广播台报道了超限货车在无锡境内只要给带路人缴纳保护费就可以不被路政查到的新闻,无锡市监察局调查后,向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监察建议书,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新区分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管理,科学安排夜间治超工作,加强执法车辆的管理使用和制定随车押车员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有力促进了无锡市营造良好的路政环境。

  四是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监察机关坚持以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针对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行为。比如,XX年,湖南省襄阳市监察局针对媒体和群众广泛关注的汉江禁渔期间,渔政人员不作为、不监管,致使非法捕鱼愈演愈烈,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向市水利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对分管渔政的领导和渔政执法队长

  等人分别给予问责和纪律处分,责成水利局立即整改,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有效杜绝了非法捕鱼现象,消除了社会不和谐因素,保障

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XX年,上海市普陀区监察局就居民反映强烈的阳光威尼斯配套绿化内垃圾和非法停车场的投诉问题开展了调查,依法分清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分别向桃浦镇、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发了监察建议书,使该问题得以整改,群众反响较好。

  一些地方的实践表明,用好监察建议书对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查办案件、执法和效能监督、纠正不正之风等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有利于夯实监察业务、拓展监督渠道,是强化“再监督”的好办法。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既不能越位、错位,也不能缺位、不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找准职责定位,把监督职能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上来,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意发挥监察建议书的作用,实施好对监督的监督,不断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孙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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