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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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德育》2017年第0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要求,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以幼儿、小学、中学教材为重点,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编写中华文化幼儿读物,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创作系列绘本、童谣、儿歌、动画等。修订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课程教材。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设中华文化公开课,抓好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研究制定国民语言教育大纲,开展好国民语言教育。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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