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考博信息

新疆大学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办法试行

为提高选拔质量,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我校实行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经考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可直接进入复试。具体条件如下:

1、接收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导师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当年博士招生目录上所列校内专职招生导师;

2)作为第一导师已有1届博士毕业生且毕业生学业水平高、培养质量较好

3)作为第一导师近三年(131415年)至少有两年招收博士生

2、被推荐考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道德素质良好;

2全日制非定向届硕士毕业生(毕业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已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且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论文;

3)近五年国家英语6级超过426(如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发表三区以上核心论文,外语可适当放宽)

4)学术研究水平具备博士培养潜质,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发表核心论文一篇,经两名专业领域内博士生导师共同推荐(职称须为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5)报考博士导师同意接收;

6)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3、每名导师当年只能招录一名“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如同一导师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多于一名,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一名。

4、申请日期201641415,请于415前将报名材料(具体见网报公告)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新疆大学考博信息.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