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临大校办发〔20125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各分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临沂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1
临沂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学科竞赛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学科竞赛(含部分重要的专业技能竞赛,以下相同)的组织管理工作,提高学科竞赛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人事处、实验管理中心和相关参赛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的政策制定、项目审定及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认定、项目审批、学分认定、竞赛宣传、组织管理、经费管理、学科竞赛基地建设、成绩归档和奖励工作。2.负责确定竞赛项目委托承办单位,牵头组织一批全校性的学科竞赛重点项目,并配合做好各项竞赛的宣传动员。3.负责竞赛项目所需经费,协调解决承办学院所需场2
《临沂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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