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四川大学锦2021年招生章程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一、学校名称
学校中文名称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学校英文名称为:SichuanUniversityJinjiangCollege二、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
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首批建设高校――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三、学校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三)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四)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设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原则上在前两学年按专业平台统一培养,从第三学年起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五)我校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依据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七)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八)对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九)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
我校在浙江省招生的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4个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其余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海南省招生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造价7个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选考科目为化学;其余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天津市招生的人工智能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其余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北京市的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我校在山东省的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江苏省招生的专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级。(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十二)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十三)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专业考试要求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