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目标与内容解读

课程目标与内容解读

《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主要包括四部分:前言(课程性质、课程基本理念、课程设计思路)、课程目标与内容(总体目标与内容、学段目标与内容)、实施建议(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附录(附录1.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附录2.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附录3.语法修辞知识要点、附录4.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附录5.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

《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主要涵盖以下内容:一是课程理念,二是课程目标,三是实施建议。下面,重点对课程目标与内容予以解读,并从策略、思路、方法等方面提出建议,供老师们参考。

(一)把握课程目标的基本内容

课程目标是课程标准的核心内容,也是教师教学的基本依据,需要教师切实把握。

1、了解课程总目标

课程标准的第二部分是“课程目标与内容”,包括“总体目标与内容、学段目标与内容”两部分。“总体目标与内容”与原来的“总目标”大同小异,只是在文字的表述上做了一些修改。

这个部分的修改,强调了课程目标三个维度的特点。开头部分增加了如下一段话:“课程目标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设计。三者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目标的设计着眼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这里特别强调了“三者相互渗透,融为一体”,在教学中不可把三者分割开来。

课程总体目标一共有如下十条:

1.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发展个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

2.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收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提高文化品位。

3.培育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学习语文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

4.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学习科学的思想方法,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

5.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语文。

6.学会汉语拼音。能说普通话。认识3500个左右常用汉字。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

7.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有较为丰富的积累和良好的语感,注重情感体验,发展感受和理解的能力。能阅读日常的书报杂志,能初步鉴赏文学作品,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浅易文言文。背诵优秀诗文240篇(段)。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

8.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

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

力。

9.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运用口头语言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

10.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积极尝试运用新技术和多种媒体学习语文。

以上十条,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  12条,侧重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2、  34条,侧重于“过程与方法”。 3、  6——10条,侧重于“知识与能力”。

以上三个方面,是课程目标设计的三个维度。这三个维度的核心,

是“知识与能力”,特别是语文能力的培养。

2、把握学段目标与内容

学段目标在课程标准中占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可见学段目标的重

要性。教师的教学,应以学段目标为基本依据。因此,把握学段目标和内容,是教师学习课程标准的重中之重。修改后的学段目标,与原来的相比,总体结构、基本内容未变,但具体要求有一些变化。

(1)关于识字写字

识字写字仍然是低段的教学重点,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对识字写

字量降低了识字,而对写字质量提高了要求。

如低段识字要求的变化:

原课标:“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

2011年版课标:“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左右,其中800个左右会写。”

显然,要求比原来降低了近200个汉字,这有利于减轻低年级学

生识字的负担。

再如中段写字要求的变化:

原课标:“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其中2000个左右会写。”

2011年版课标:“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其中1600个左右会写。”

中段要求会写的字由2000降到1600,减少了400个汉字,这也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负担。小学六年的识字写字总量仍然是“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左右,其中2500个会写”,和原课标总量相同。

2011年版课标在写字的习惯、美观等方面,均提高了要求。在体现多识少写思想的同时,提出每个学段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提高书写质量的要求,如中高段的写字,均增加了如下要求“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高段还增加了“力求美观”的要求。课标在“教学建议”中还提出要在第一、第二、第三学段,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练字,要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可见,写字练字是修改课标强调的一个重点。

(2)关于阅读

◆课程标准在阅读阶段目标中,根据各个学段学生阅读心理特点安排了不同的阅读内容,同时也针对不同阅读内容提出的不同的阅读要求:

阅读内容

阅读要求

 

 

第一学段

 

浅近的通话、寓言、

故事

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生命,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并乐于与人交流。

儿歌、儿童诗和浅近的古诗

★展开想象,获得初步的情感体验,感受语言的优美。

 

 

第二学段

 

 

叙事性作品

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动的形象和优美的语言,关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与他人交流自己的阅读感受。

优秀诗文

★注意在诵读过程中体验情感,展开想象,领悟诗文大意。

 

 

 

 

 

第三学段

叙事性作品

 

 

★了解事件梗概,能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说出自己的喜欢、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

诗歌

 

★大体把握诗意,想象诗歌描述的情境,体会作品的情感。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

说明性文章

★能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

简单的非连续性文本

★能从图文等组合材料中找出有价值的信息。

优秀诗文

★注意通过语调、韵律、节奏等体味作品的内容和情感。

◆阅读方面,原课标和2011年版课标均强调以下基本要求:

  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

②  学会朗读,低、中、高三段都要做到“正确、流利、有感情

地朗读课文”,低段重在“学”,中段要“用”,高段要“能”,三个学段的要求又有区别。

③学会默读。低、中、高三段都要求学习默读。低段只要求“学习默读”, 2011年版课标删去了原来的“不出声,不指读”的要求,并把“初步学会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这两个要求延伸到中段。高段要求“默读有一定速度,默读一般读物每分钟不少于300字。学习浏览,扩大知识面,根据需要搜集信息。”

④掌握词句。低、中、高三段都要求结合上下文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在阅读中积累词语。中段要学习抓“关键词语”,高段要学习“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

 

第一学段

 

★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在阅读中积累词语。

★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凸显字词教学、朗读教学)

 

第二学段

 

 

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表达情意的作用。能借助字典、词典和生活积累,理解生词的意义。

积累课文中的优美词语、精彩句段,以及在课外阅读和生活中获得的语言材料。(凸显词和段的教学)

 

第三学段

★能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辨别词语的感情色彩,体会其表达效果。(凸显表达方法的领悟,力求读写结合)

⑤理解并把握课文的内容。中高段要学会把握课文的主要内容。

⑥感悟表达特点。低段要感受课文“语言的优美”和不同标点符号的语气,中段要感悟作品的优美形象和优美语言,高段要了解文章的表达顺序,领悟不同类型文章的表达方法。

⑦掌握相关的标点符号。

 

第一学段

★认识课文中出现的常用标点符号。在阅读中体会句号、问号、感叹号所表达的不同语气。

 

第二学段

★在理解语句的过程中,体会句号与逗号的不同用法,了解冒号、引号的一般用法。

 

第三学段

★在理解课文的过程中,体会顿号与逗号、分号与句号的不同用法。

⑧背诵积累。

⑨有一定的阅读量。低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中段不少于40万字,高段不少于100万字,合计不少于145万字。

以上九个方面,是小学阶段阅读教学的基本要求。阅读教学,必须围绕以上九个方面的目标来进行。这九个方面,集中体现了阅读教学必须以学习语言文字为核心的课程性质。

(3)关于习作

习作(写话)教学训练目标

 

第一学段

★以句子训练为主,重在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不专门开设写话课,写话教学随机穿插在语文课堂各个环节的教学之中,学完拼音之后便可开始让学生尝试用汉语拼音写话。从写一句话到写几句话,再到写一段话,最后学会写简单的日记甚至短文。

 

第二学段

★以构段训练为主。重在引导学生热爱、关注生活,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三年级是习作教学的起始年级,小练笔以片断练习为主,大作文写实、想象、日记并重。

 

第三学段

★以谋篇训练为主。重在多读书,广见闻,善思考,有个性地表达。要求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习作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能写常见的应用文。

习作方面,低段要求“对写话有兴趣”,“ 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

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学习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四种标点符号。激发培养学生“对写话有兴趣”,是低段写话教学的重点。

中段的习作,要求增加习作的自信心,学习观察,学习修改等。

2011年版课标增加了表达方面的要求“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写清楚”是对中段习作的新要求。

高段的习作,要求“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 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 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 内容具体,感情真实”等。2011年版课标在高段习作中增加了“习作要有一定速度”的要求。

在传统的语文教学中,习作教学历来是与阅读教学平分秋色的教学任务,学写作文是相当多的中小学生在学习生涯中倍感头疼的一件事,所以市场上充斥着汗牛充栋的作文秘籍,各种培训班才有了作文补习的土壤。无论是实验稿还是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在习作方面的改革力度都是非常大的。

“根据新课程标准的理念及习作要求,需要对传统的作文教学进行改革。如何改革课程标准第二学段在‘习作’的第二条和第三学段的第二、第三条都从习作内容和教学方式上提出了明确要求。”那么,《语文课程标准》具体的表述是怎样的呢第二学段的第二条是“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第三学段的第二条是“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第三条是“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学写读书笔记,学写常见应用文”。仔细阅读和思考这些表述,可以看出课程标准倡导的习作教学的特点。

◆   降低习作的难度

课程标准在规定各学段的目标时有明确的梯度,第一学段为“写

话”,第二、第三学段都称为“习作”,到第四学段才称为“写作”。这样做别无深意,无非是“为了降低学生写作起始阶段的难度”。

◆   尤其注重学生的习作兴趣的培养

关注习作兴趣是与降低难度一脉相承的。课程标准采用了“留心

观察”、“乐于应用”、“愿意与他人分享”、“不拘形式”、“自己觉得新奇有趣”、“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等文字表述,这都是建立在学生对习作有兴趣的基础之上。所以“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是广大语文教师很重要的任务,一定要“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千方百计爱护学生和培养学生对习作的兴趣和信心。

◆   将习作与学生未来的人生相结合

作文说假话早已为教育界所诟病。课程标准强调让学生表达自己

的真情实感。认为“在作文中说真话,抒真情,是学习做人的一种历练”。很多家长都有过孩子不让自己看日记,觉得无法了解孩子的苦恼。这证明孩子的作文是没有秘密的,写的不一定是真事,抒发的不一定是真情;而日记却可以有自己的小秘密,是孩子真实的内心世界,不愿意示人。孩子对两种写作的不同态度,可能会造成人格的分裂,严重一点是阳奉阴违、两面派,这些都是传统写作教学在无意识中带给学生的伤害。新课改就是要纠正、要改变作文教学中的虚假作风,让学生明白写话要写“自己想说的话”;“ 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 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就是习作。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交流”,要“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因此,《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要求教师“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 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 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并且抵制抄袭行为”。在评价时,“第一学段主要评价学生的写话兴趣;第二学段是习作的起始阶段,要鼓励学生大胆习作;第三、第四学段要通过多种评价,促进学生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对于作文的评价还须关注学生汉字书写的情况。”这些都要求教师必须切实转变作文教学的观念,作文教学对“培养正确的思想观念、科学的思维方式、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积极地人生态度”同样重要,“不应该当做外在的附加任务”。

◆高度重视修改在习作中的作用

修改在一个人的写作的过程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语文课程标准》将修改纳入学生的习作实践。要求“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难度,遵循课程标准安排的梯度予以把握。第二学段“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 正确使用冒号、引号等标点符号”。 第三学段“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根据表达需要,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在“评价建议”部分重申“重视对作文修改的评价”,并提出了评价的具体内容。由此可见修改在新课程习作教学中的地位,教师一定要重视起来,既不要无视,也不要拔高,提过高的要求。

(4)关于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

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是新课程实施以来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的

两项新的学习内容,在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具有全新的特色。2011年版课标对这两项内容提出的教学目标未作任何改动。我们可在原来学习的基础上反复钻研,加深理解,并学会将其运用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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