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寺庙文化

“中国寺庙文化”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00:00

我们这一讲的专题是

“中国寺庙文化”

我是四川大学

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的研究员。

中国寺庙文化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就是内容相当丰富,

涉及方面很广,

我准备分以下十个方面来讲,

第一讲是导言,

主要是讲“寺庙”一词的来源、

界定与中国寺庙的类型;

00:30

第二讲、中国寺庙建筑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各类寺庙的建筑布局

及其象征意蕴;

第三讲、中国寺庙政治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的结构、管理

及其在社会秩序中的角色;

第四讲、中国寺庙经济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经济的构成、

运作以及捐赈活动;

01:00

第五讲、中国寺庙文学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中的文学

与寺庙在文学作品中的特定角色;

第六讲、中国寺庙美术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中的壁画、

雕塑以及其他美术作品;

第七讲、中国寺庙伎艺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中的音乐、

舞蹈、戏曲、曲艺等表演形式;

01:30

第八讲、中国寺庙民俗概说,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中展开的

旅游、节祭、收藏等民俗活动;

第九讲、

中国寺庙文化的功能与效应,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文化的宗教、

社会功能与社会文化效应;

第十讲、中国寺庙文化的传播、

承袭与涵化,

主要是讲中国寺庙文化的传播、

承袭方式与变迁情形。

  寺庙——作为宗教活动的中心,不仅与佛教一家有关,

02:00

它涉及诸多宗教、原始与民间的分类和称谓,拥有不同的文化底蕴。中国寺庙文化不仅体现了丰富多彩的古代建筑科学,在雕塑、壁画、题咏等方面,也都成为一道亮丽的文化景观。

  本讲座让我们跟随段玉明老师一起走进中国寺庙,了解中国寺庙丰富多彩的文化。

02:30

下面我们就开始第一讲“导言”,

中国寺庙文化导言

既然是讲中国寺庙文化,

什么是“寺庙”?

中国寺庙有多少种类型?

它们各自的叫法怎样?

这是首先必须搞清楚的问题。

本讲主要讲3个问题:

一、“寺庙”一词的来源;

03:00

二、“寺庙”一词的界定;

三、中国寺庙的类型。

先讲第一个问题,

“寺庙”一词的来源。

用“寺庙”一词

泛称中国宗教活动场所,

今天已被运用得非常普遍。

林林总总的

04:00

《寺庙大观》之类书籍,

其“寺庙”一词

都是宗教活动场所的泛称。

但在宋代以前,

乃至明清时期,

人们都很少这样运用。

把“寺庙”作为

中国宗教活动场

所的泛称,

是非常晚近的事。

寺庙

“寺庙”一词

来源于

“寺”和“庙”两个词的组合。

一、 “寺”考

04:30

“寺”在先秦原是指官署。

“寺”之为字

为“土”、“寸”二字之合:

“土”为“之”字的篆写,表声;

“寸”者,“十分也”,表意,

意在分寸法度。

掌握分寸法度的地方就是官署。

许慎《说文解字》解释说:

“寺,廷也,有法度者也。”

——汉·许慎《说文解字》

05:00

以周代的情形分析,

“寺”在周时当是仅指内廷官署。

“寺”之官吏称为“寺人”。

《周礼·天官·寺人》说:

  “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纠之。若有丧纪、宾客、祭祀之事,则帅女宫而致于有司,佐世妇治礼事。掌内人之禁令。

05:30

凡内人吊临于外,则帅而往,立于其前而诏相之。”

——《周礼·天官·寺人》

由此可知,

寺人在周时

是一种专管内侍与女宫的小官,

地位并不很高。

因此,《毛传》释之:

“寺人,内小臣也,令使也。”

由于寺人得以自由出入后宫,

06:00

为防不测,

其职往往以阉人充任,

  寺——宦官

“寺”之一字

又转而成为宦官的代称。

《经典释文》说:

“寺人,奄人也。”

——《经典释文》

因其失去了男性的尊严,

阉人的地位等同于妇女,

06:30

被认为是不可教诲之人。

《诗经·大雅·瞻卬》:

“匪教匪诲,时维妇寺。”

也就说不可以教诲的人

就是妇女和寺人两类。

顾炎武《日知录·寺》说:

“三代以上,凡言寺者,

皆奄竖之名。”

但是,据颜师古

《匡谬正俗》卷四考证:

寺人在先秦尚不专指宦官,

专指宦官是自东汉以后才开始的。

《新唐书·于志宁传》说:

“今殿下左右前后皆用寺人,

07:00

轻忽高班,陵轹贵仕。”

昭裢的《啸亭续录·御前大臣》说:

“本朝鉴明弊政,

不许寺人干预政事,

命内务府大臣监之。”

如是种种,

“寺人”都是指的宦官。

08:00

《管子·度地》:

“官府寺舍及州中当缮治者,给卒财足。”

——《管子·度地》

此之“官府寺舍”当指官署,

而且是指都城的官署,

这可以从“州中”并称看出。

应该指出的是“官府”、“寺舍”

虽然同指官署,

但是是内外有别:

“官府”是指外廷的官署,

08:30

而“寺舍”是指内廷的官署。

秦代立国,

以寺宦任外廷之职,

  寺——寺宦任职之所

遂将寺宦任职之所

通称为“寺”,

“寺”的内涵由之扩大,

遂不专指内廷。

至汉,推行“三公九卿”制度。

“九卿”又称“九寺大卿”,

官署均以“寺”称,

09:00

《左传·隐公七年》孔颖达

疏:

“三公所居谓之府,

九卿所居谓之寺”。

例如,太常的官署称为太常寺,

廷尉官署称为大理寺,

大鸿胪官署称为鸿胪寺,等等。

  寺——朝廷所属政府机关的泛称

“寺”之一词

即不专指寺宦任职之所,

而演变成为

朝廷所属政府机关的泛称。

《汉书·元帝纪》颜师古注:

09:30

“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

稍后,随着意义的扩大,

  寺——一般官署的代称

“寺”之一词

又转而成为一般官署的代称。

《后汉书·马援传》称

烧当羌迫狄道,

令长惊慌无措,

马援令其“归守寺舍”。

李贤注称:

“寺舍,官舍也。”

“寺”义的逐步泛化,

为佛教传入以后

以此命名活动场所提供了前提。

10:00

汉明帝时,

中亚僧人摄摩腾、竺法兰

应邀来华传教,

居于专涉外交事务的鸿胪寺内。

后于洛阳城外修建居舍,

遂以“寺”命名,称白马寺,

开了佛教以“寺”

命名活动场所的先例。

之后,由于政府官署

以“寺”相称的淡化,

习惯上,

  寺——佛教活动场所的专称

“寺”即成为

10:30

佛教活动场所的专称。

隋唐而下,

摩尼教、伊斯兰教、

基督教先后传入中国,

比照佛教,

纷纷以“寺”命名活动场所,

如摩尼教的活动场所称为礼拜寺、

伊斯兰教的活动场所为称清真寺、

基督教的活动场所为称景寺,

遂使“寺”的概念进一步扩大,

  寺——以佛教活动场所为主的一切外来宗教活动场所的泛称

11:00

在这里,

值得提请注意的是

“外来宗教”的限定。

虽然后期“寺”之一词

也被滥用于一些

民间宗教的活动场所,

但在早期,

却基本上仅是用来指外来宗教,

反映了它与鸿胪寺之间的

渊源关系。

二、“庙”考

11:30

“庙”者,

许慎《说文解字》说:

  “尊先祖皃(貌)也。”

——汉·许慎《说文解字》

郑玄笺《诗经·周颂·清庙》:

  “庙之言貌也,死者精神不可得而见,但以生时之居立宫室,象貌为之耳。”

——《诗经·周颂·清庙》郑玄注

《康熙字典》引历代字书:

  “《古今注》:庙者,貌也,所以仿佛先人之形容也。《释名》:先祖形貌所在也。《玉篇》:宗庙也。”

——《康熙字典》

12:00

由此可知,

庙——奉祀祖先的祖庙

“庙”之一词

当是来自奉祀祖先的祖庙。

《诗经·大雅·思齐》:

“雍雍在宫,肃肃在庙。

不显亦临,无射亦保。”

朱熹解释说:

“言文王在闺门之内则极其和,

在宗庙之中则极其敬,

12:30

虽居幽隐,亦常若有临之者,

虽无厌射,亦常有所守焉。”

“肃肃在庙”之“庙”

即是指奉祀祖先的祖庙。

庙号

世运用极滥的“庙号”之说,

就是由此一意义的引申而来,

指已死帝王在宗庙中的排序。

庙讳

而所谓“庙讳”,

也是由此本义发端而来。

三代之时,

祭祀在国家政治生活中

13:00

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几乎所有重大事务

均需征得先祖的同意

——先祀而后行,

国之祖庙

在国家事务中具有议事廷的性质。

由此引申,

便出现了庙策、庙算、

庙论、庙谋等等词语。

14:00

三代之时,

“庙”之所指概为祖庙。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庙”:

  “古者庙以祀祖先,凡神不为庙也。为神立庙者,始三代以后。”

——汉·许慎《说文解字》

当时,奉祀天神地祇的场所

另有称呼,称为“郊”。

《吕氏春秋·季春纪》:

14:30

“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

以共郊庙之服,无有敢堕。”

高诱注说:

“郊,祭天;庙,祭祖。”

三代而下,

“庙”之内涵逐渐扩大,

  庙——奉祀祖先的祖庙和奉祀神灵的地方

除了仍指奉祀祖先的祖庙外,

同时也用来指奉祀神灵的地方。

《史记·封禅书》说:

15:00

“赵人新垣平以望气见上,

言长安东北有神气,

成五采,若人冠娩(冕)焉。

……于是作渭阳五帝庙。”

所谓“五帝”,

即是青、赤、黄、白、黑五色帝,

属于太一上帝的辅臣。

同书又称:

雍有天神地祇“百有余庙”。

这些祠庙显然都不是祖庙,

而是神庙。

“庙”义的此一泛化

15:30

意义十分重大,

庙——中国土生土长的所有宗教活动场所

事实上

是把中国土生土长的

所有宗教活动场所纳入了其中。

到了汉末,道教兴起,

逐渐发展出一套独特的称谓

以名自己的活动场所。

虽然如此,

因其发端于中国旧有信仰,

生吞活剥原始崇拜的东西很多,

它的一些活动场所

仍然保持了旧有的“庙”称,

16:00

特别是在所谓的民间道教之中,

像东岳庙、八仙庙等等。

三、“寺庙”合考

以“寺”泛称

所有外来宗教的活动场所,

而以“庙”泛称

所有本土信仰的宗教活动场所,

就似乎已经没有

任何宗教圣所可以逃逸在外。

 寺 庙

因而,“寺”、“庙”二词连用

以称中国的一切宗教活动场所,

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16:30

但在实际情形里,

却有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

据《晋书·佛图澄传》记载:

十六国时,石赵百姓

“因澄故多奉佛,皆营造寺庙,相竞出家。”

——《晋书·佛图澄传》

这是迄今所见的

“寺”、“庙”二词的最早连用。

但在这里,

“寺庙”一词很明显

仅是指佛寺,

而不是现在所理解的

17:00

一般意义上的词义。

佛教初入中国,

释迦牟尼在人们心中

的地位

与老子并无太大区别,

故其无僧侣居住的奉祀之地

比照于老子祠,

亦称浮图祠。

后来也称“塔庙”,

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六解释说:

“正言窣睹波,此译云庙,

17:30

或云方坟,此义翻也。”

塔在印度是埋葬僧人舍利的地方,

近于中国的坟墓。

按照中国汉晋习俗,

坟墓起后,

四周每立石祠以备祀守,

如著名的武梁祠、郭巨祠等。

受此影响,

汉晋之际的佛寺亦称塔庙,

就是塔于其中而庙限其外,

是以玄应称“庙”为“义翻”。

正是在此一背景下,

18:00

《佛图澄传》

将“寺”、“庙”二词连用

寺庙——所有的佛教活动场所

称所有的佛教活动场所,

而并未将佛教之外的宗教圣所

包含其中。

“寺”、“庙”二词连用

以称一切宗教活动场所,

与晚唐以降

政府借用宗教祈雨祈晴等活动有关。

最早的祈雨祈晴只在宫观和寺院。

但对于政府而言,

18:30

祈雨祈晴重要的是灵验,

而与宗教本身无关。

故到后来,为了更灵验,

祈雨祈晴

扩大到了一切宗教活动场所。

《宋会要辑稿》“禮”一八之二

记载了一段宋代的情形,他说:

  “京城玉清昭应宫、上清宫、景灵宫、太一宫、太清观、会灵观、祥原观、大相国寺、封禅寺、太平兴国寺、天清寺、

19:00

天寿寺、启圣院、普安院,以上乘舆亲祷或分遣近臣。昊天上帝于南郊,皇地祇于北郊,或南郊望祭太庙、社稷、诸方岳镇海渎,于南郊望祭天齐仁圣帝庙、五龙堂、城隍庙、祆祠、报慈寺、崇夏寺、报先寺、九龙堂、浚沟庙、

19:30

子张子夏庙、信陵君庙、段干木庙、扁鹊庙、张仪庙、吴起庙、单雄信庙。以上并敕建遣官,仍令诸寺院宫观开启道场。五岳四渎庙、河中府后土、亳州太清宫、兖州会真宫、河中府太宁宫、凤翔府太平宫、舒州灵仙观、江州太平观、

20:00

亳州明道观、泗州延祥观、兖州景灵宫、太极观,以上并敕差朝臣或内侍自宫斋香合祝板驰驿就祈。五岳真君观、泗州普照寺、西京无畏三藏塔,以上并遣内臣诣建道场。”

——《宋会要辑稿》

20:30

在这里不仅仅如上清宫、

太一宫、太清观等宫观在内,

如大相国寺、太平兴国寺、

天清寺等寺院在内,

如太庙、城隍庙、九龙堂、

扁鹊庙、祆祠等等都在其中。

由是,

寺庙——参加祈雨祈晴活动的所有宗教场所

“寺庙”一词

已经包含了参加祈雨祈晴活动的

所有宗教场所。

21:00

例如,《旧五代史》巻八十一:

“戊戌,诏宰臣等分诣寺庙祈雪。”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

开宝二年三月乙酉,

“分命近臣祈晴于在城寺庙”。

再后来,

寺庙—

—一切宗教活动场所的泛称

“寺庙” 一词逐步演变成了

一切宗教活动场所的泛称。

21:30

如《宋史全文》卷三:

“雍煕二年春二月,禁増置寺庙。”

苏轼《阿育王山广利寺宸奎阁记》:

“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二年,

未尝广度僧尼、崇侈寺庙。”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録》

巻一百九十三:

绍兴三十一年冬,

“金主亮入庐州,诣诸寺庙焚香。”

22:00

三处的“寺庙”一词

都与我们现在的用法一致,

是作为一切宗教活动场所的泛称。

尽管如此,元明以后,

泛称意义上的“寺庙”一词

仍然不是非常流行。

在许多明清方志中,

祠庙、寺观

仍然是各自所属的两大类别。

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

我们讲一讲“寺庙”一词的界定。

22:30

怎样定义“寺庙”,

目前还是一个缺乏共识的问题。

勉强给予一个概念化的叙述,

可以简单的表述为:

23:30

寺庙是用于从事宗教仪式或活动的公开性屋化建筑。

此一界定有三大要素:

“寺庙”的界定之一:

    寺庙是宗教的附生物

从本质上讲,

寺庙的存在是因其有用于宗教。

没有宗教,

没有宗教仪式或活动,

寺庙的产生是不可能。

而离开了宗教仪式或活动

寺庙的存在也不可能久长。

24:00

这已经是古今中外的无数事例

所证实的。

例如,

曾经盛极一时的琐罗亚斯德教,

旧译是祆教、拜火教,

中世纪时

寺庙遍及整个欧亚大陆。

但在今天,

除了极少部分奉行地区之外,

其他地区已经没有该教的寺庙了。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摩尼教

旧译明教中。

中世纪时,

摩尼教寺

24:30

自地中海以至中国均有所见。

及于目前,

该教消亡数百年后,

除了茫茫沙海之中

保留下来的断壁颓垣

仍对考古学家有所兴趣外,

已经无法找到一所“活”的寺庙。

很明显,

在寺庙的存亡中,

宗教仪式或活动

具有决定一切的性质。

因此,寺庙应该

首先是屈从于宗教仪式或活动的。

25:00

“寺庙”的界定之二:

    寺庙是一种屋化建筑

仅有宗教的限定,

“寺庙”一词的属性还不完整。

根据古今中外的实例,

寺庙还必须具有建筑的特性。

即使是用于宗教仪式

或活动的场所,

还不能说它就一定具有寺庙的性质,

就象不能说

用于从事宗教仪式或活动的圣域、

25:30

圣境之类就是寺庙一样。

在原始民族中,

进行宗教仪式或活动的地方

几乎都不是寺庙。

更进一步,

仅仅具有建筑的性质

依然不够严密。

因为在建筑学里,

建筑:

建筑物 构筑物

建筑一词

包含了建筑物和构筑物两层含义。

前者像车间、仓库、

民居、园林等等,

后者如渠

池、栈桥、

堤坝、水塔之类。

26:00

在普遍的观念中,

构筑物一般

是不能纳入寺庙范畴的。

那么,所谓具有建筑的性质,

就主要应是

建筑物一类的建筑实体,

或者是一建筑房舍,

或者是一建筑组群。

以此观照中外的寺庙,

确然均是房屋一类的实用建筑,

例外的情形极少。

“寺庙”的界定之三:

    寺庙是一处开放性的场所

以屋化建筑

26:30

与用于宗教仪式或活动

两个要素作为参照,

还不能完全判定寺庙的属性。

在许多似是而非的情形里,

仍然不能避免束手无策的尴尬。

例如,中国旧时

家家有之的神龛、祖堂

人所共知的不是寺庙,

但却无法否认

它们具备以上两个要素。

因此,想要避免此一惑乱,

27:00

关于寺庙的定义之中

至少还应引入别的要素。

众所周知,

除了在极为特殊的情形里,

寺庙必须同时面对所有的信众。

换言句话说,

寺庙作为从事宗教仪式

或活动的屋化场所,

开放性

必须是开放性的,而不是相反。

只有这样,

与生俱来的寺庙社会属性

才能得到保障。

在其自身的历史发展中,

27:30

寺庙一直是宗教仪式

或活动社会化的产物。

没有社会化或集团化的需要,

甚至寺庙本身也是多余。

同是用于从事宗教仪式或活动的

神龛、祖堂不是寺庙,

理由即在于此。

可以肯定,

关于寺庙一词限定的要素

还可以列出很多,

并由之引出一些相属概念。

但作为一个总的限定,

28:00

以上三个要素

应该已经使它卓然独立了。

这是第二个方面。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言必信,行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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