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1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汕头大学是1981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大学,学校座落在海滨城市汕头的西北区,学校占地面积2038.85亩,建筑面积44.84万平方米。

汕头大学得到著名爱国人士及国际企业家李嘉诚先生的鼎力相助,先生累计为学校捐巨资己逾33亿港元(包括对长江商学院的直接捐款),更预算在未来8年捐资20亿港元以支持大学及医学院的发展,不仅如此,李嘉诚先生还为汕头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充分显示出李嘉诚造福桑梓的高尚情怀和对国家教育重要性根深蒂固的坚定信念。

汕头大学于199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1年成为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汕大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基础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7个,专业学位培养类别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广东省名牌专业4个,开设七年制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2008年,学校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2009年获得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资格。学校现有教职工和医护人员3500多人,其中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600多人,在校学生8000多人(研究生近1600人)。

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进行大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2002年起,学校全面启动以国际化为导向的改革工程,聘请外籍人才担任执行校长、院长等职务,推动一系列改革项目,被李岚清同志高度评价为中国高校改革的试验田

21世纪的汕头大学,将致力于建设成一所有特色、国际化、受人重视的现代化高等学府,继续站在高等教育改革的前列,为中国开辟不一样的办学道路,为学生提供不一样的学习经验,为社会奉献不一样的感动情怀

我校201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2人,硕士研究生54人。热忱欢迎港澳台地区有志之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专科毕业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内地(祖国大陆)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达到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交纳学费。

(三)报名时间

200911201219。(具体报名事宜请咨询以下报考点)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地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一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报名登记表上的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方向均须填写清楚,报考博士的考生还须在报考方向后注明导师姓名。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博士、硕士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一门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均为笔试。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二)初试地点、时间

初试时间:201041718

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地点安排。

(三)复试地点、时间

复试时间:201065日前(具体时间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最新通知http://www.gs.stu.edu.cn/

复试地点:汕头大学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复试情况、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评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06月中下旬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0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研究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及奖学金

1.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共计3万元人民币,学制为35年。

2.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人每年7000元人民币,共计2.1万元人民币,学制一般为3年。

上述学费按学年度收缴,逾期不交者,视作自动退学处理。

上述学费不包括学生的教材费、学生来校接受导师指导的往返交通费、住宿以及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

3.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我校优秀研究生的评选。

六、培养方式

1. 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基本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培养方案执行,选修课可根据港、澳、台学生实际情况选修有关课程;

2. 兼读制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按规定修完课程,方可进行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一般每周应有8 学时接受导师面授。如将面授时间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学习一次。 具体面授时间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由导师与学生商定,经学院(部、所)审批,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以便检查。

3. 兼读制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应来校修读外国语课程。入学时第一外语水平已达要求,可获准免修,但要参加该门课程的通过考试。

4. 其它未尽事宜,按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七、学位

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报考咨询和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陈秋杨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29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jsc@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曹 军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206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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