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一、基本规定:

1、谁承担: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有一定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承担

2、组织和指挥: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

3、上报: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医务科 、护理部,并上报院领导,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报告有关部门。

二、急救器材、药品管理要求:

1、“四定”、“三无”、“二及时”、“一专”:急救器材、药品必须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品种、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灭菌)、“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破损)、“二及时”(及时检查清理、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

2、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人员相关要求:

1、各级人员要求: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抢救技术、抢救用药,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2、参加抢救人员要求:参加抢救人员应全力以赴、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正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正确无误。

3、护理人员要求: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时,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四、抢救中注意事项:

1、就地抢救: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2、观察病情: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变化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3、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

4、药品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记录要求: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写,并加以注明。

6、通知、安抚: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有关部门。

五、抢救后注意事项:

1、清理、处理: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等。

2、及时将抢救车及其他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抢救结束后,做好抢救记录小结和药品、器械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抢救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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