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

大连恒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4]4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是指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共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与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其核心定义分别为:

1、正常: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及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尽管交易对于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交易对手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定损失。

  4、可疑:交易对手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第三条 通过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

(二)为提取减值准备提供依据。

第二章 资产分类标准

第四条 正常资产特征包括:

(一)企业(或个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二)担保未到期。

(三)本笔担保项目能按期支付银行利息。

(四)如有国债,正常性金融债券,银行存单,100%保证金作为质押,贷款逾期未超过3个月(含)以及未到期3A级企业债。

第五条 关注类资产特征包括:

(一)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企业(或个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产生明显问题。

(二)企业(或个人)(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本公司债权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企业(或个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不利的变化。管理层发生重大的变化,且新任管理层的还款意愿较差,可能削弱该企业(或个人)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

(四)企业(或个人)的一些关键财务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的下降。

第六条 次级类资产特征:

(一)企业(或个人)偿还银行贷款能力出现困难,并且难于获得新的资金。

(二)企业(或个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务(如欠缴国家税金等)。

(三)企业(或个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担保贷款。

第七条 可疑类资产特征:

(一)企业连续半年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二)担保项目,如基建项目处于停缓状态。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第八条 损失类资产特征:

一)企业(或个人)依法宣布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本公司经过对反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未能收回代偿金。

(二)企业(或个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保险赔偿后仍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本公司对其财产或反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未能收回代偿金。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大连恒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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