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使用规范及说明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使用规范及说明

(一)主标识

(主标识形态) (主标识网格制图)

1、此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标识形式。上方采用简体中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下方采用汉语拼音“ZHONGGUO FEIWUZHI WENHUA YICHAN”,各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文字,在对外交往工作中可使用英文“CHINA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或其他文字。

2、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外部图形为圆形,象征着循环,永不消失。内部图形为方形,与外圆对应,天圆地方,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空间有极大的广阔性;

图形中心造型为古陶最早出现的纹样之一的鱼纹,鱼纹隐含一“文”字。“文”指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鱼生于水,寓意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世代相传;

图形中心,抽象的双手上下共护于“文”字,意取团结、和谐、细心呵护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的寓意;

标识图形传达出古朴和质拙感,一方面反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另一方面彰显了中国政府和人民保护祖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表现出中华民族团结、奋进、向前的时代精神。

3、主标识用于正式场合,如徽章、机构形象展示等。

(二)标识颜色

(标识标准色)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标准颜色为红色和白色,可根据不同需要使用其他颜色。

(三)标识其他使用方式

1

标识以外框单线形式出现,用于文字版式展现、海报效果等。

2

标识以外框双线形式出现,用于文字版式展现、海报效果等。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使用规范及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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