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开发居间合同书

项目开发居间合同书

甲方(托方):

乙方(委托方):

甲方 有限公司决定在长沙星沙开发房地产项目,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项目的土地摘牌期间的有关手续事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代办的房地产基本情况

位置:星沙东十一线与远大路交汇西北角

面积:有效用地265648.3平方米(以最终摘牌成交确认为准)

二、委托代办事项

地块的前期准入,基价洽谈、竞拍、摘牌操作等。

三、委托权限

全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为项目用地最终摘牌出具一切有效合法的法定资料。

2.依照当地国土交易中心的规定和有关通知精神,及时、定额交纳各项资费、购置费、税费。

3.承担摘牌后的一切经济与民事责任。

4.按照本案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费用。

(二)乙方:

1.问甲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身份证明。

2.充分理解甲方的意图,以最快速度、最佳办法完成甲方所需地块的土地交易摘牌合同签订。

3.甲乙在该案土地交易摘牌确认书(合同)签字后,乙方受委托事项确认为结束。

五、项目委托居间费

1当本案土地摘牌价为挂牌起始价时,甲方按16万元/亩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当土地摘牌价超过挂牌起始价每亩单价至百分之二十时,甲方按6万元/亩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当土地摘牌价超过挂牌起始价每亩单价百分之二十以上且甲方签字认可成交时,甲方按3万元/亩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

2.上述居间服务费当甲方在土地交易摘牌确认书签字后两天内一次性付给乙方,服务费付到乙方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该服务费为税后资金。

六、其他

1.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的安全及费用,均由各自负责。

2.本合同签订且甲方出具委托书后,甲方不得与他人签订与本案地块购地的合作协议和委托书;乙方也不得再与他人签订与本案地块购地的合作协议书及接受他人委托。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 日期:

《项目开发居间合同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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