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空港委:

  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工作方案(2.0版)的通知》(穗建改〔202028号)及《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更新调整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H20205487)要求,为落实好"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相关工作,经衔接沟通,现就具体操作事宜通知:

  一、合并办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简易低风险项目)的备案,具体由项目单位在市联审平台申报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同步录入相关信息,市联审平台将办理备案所需信息推送至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在线平台)完成后续备案工作。省在线平台将备案办理结果反馈市联审平台。

  二、简易低风险项目的适用范围按照穗建改〔202028号文件规定。新出让土地简易低风险项目在签署土地出让合同阶段同步办理投资项目备案并赋码的具体实施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部门须协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对有关办事指南进行相应修订并及时通告,同时按要求做好备案信息后续处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部门须协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指导落实好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节相关信息的录入和推送。

  四、合并办理简易低风险项目备案是持续优化和改善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请各有关单位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同步做好宣传解释及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工改办和我委反映。

  五、20201月印发的《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H20200128)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月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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