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实施办法-淮阴工学院教务网

淮阴工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实施办法
淮工院[2005]98
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形成我院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特色,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生的竞争力,提升我院知名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专业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苏教高〔200167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遴选、管理和验收实施办法》(苏教高〔20033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实施办法。
一、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指导思想
1.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依据,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充分体现我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
2.重视研究科技发展动态、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生源、人才市场的需求变化,使专业建设更具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前瞻性。
3.围绕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重视和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
4.以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为支撑,带动专业群建设,推动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经过几年时间建成一批院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二、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遴选(一)遴选原则
1.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遴选要有利于我院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我院专业现状,要优先遴选与地方经济发展,与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学科专业,积极遴选新兴学科专业和应用型文科专业。2.坚持标准,公平竞争。根据申报专业点的建设情况、整体办学水平、对社会和学校的贡献、社会声誉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依据标准,择优遴选分级建设。
(二)遴选条件
1.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应至少有一届毕业生,以优良的成绩通过了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各专业应先申报特色专业建设点,取得学校特色专业称号后,方可申报品牌专业建设点;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或特色专业可以直接申报品牌专业建设点;已通过主干专业建设验收的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立项。
2.专业师资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满足教学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取得较多的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项目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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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专业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实验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满足专业教学需要;品牌专业建设点至少有1名正教授和3名副教授,特色专业建设点至少有3名副教授。
3.专业教学条件良好。专业实验室配备完善,设备比较先进,利用率较高,在人才培养中发挥了较好作用;校内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实习教学的要求,与相关行业和企业之间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关系;专业图书资料数量充足,种类齐全,满足专业教学需要。4.专业定位准确,体现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与办学定位。按照新世纪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注重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积极组织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开出率与“三性”实验比例高,学生动手能力强;实习、实训和课程设计计划性强、效果好;毕业设计(论文)结合实际比例高,学生综合能力高教学管理规范,基础教学文件、教学资料齐全、规范;建立了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教学质量评价好。
5.教学效果好,社会评价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好,毕业率、学位授予率与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通过率高,考研录取率较高。
(三)遴选程序
1.我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两年组织申报一次。2.遴选程序。
1)有关系填写《淮阴工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申报表》,交教务处初审;
2)学校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3)院长办公会审批、公布。(四)有关待遇
1.经费资助。学校对批准立项的专业划拨专项专业建设经费,按照建设周期分年度拨付。特色专业建设点每年资助建设经费3万元,品牌专业建设点每年资助建设经费5万元;实行专款专用,经费主要可用于专业建设调研、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也可用于专业建设中的劳务补贴,但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25%
2.学校对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在招生计划安排、人才引进、师资培训和教学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三、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的总体要求1.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建设周期为3年。
2.品牌专业、特色建设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品牌专业建设点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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