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个体户先进事迹材料

工商个体户先进事迹材料

-------安梅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安梅,女,汉族,初中文化,现39岁,普普通通一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热心公益事业工商个体户。

一、艰苦创业、开拓进取

199810月以来,开始从事百货经营,她不怕辛苦,白天在农田里干活,中午、晚上百货商品经营,她善于把握商机,抓做机遇,扩充业务

二、诚实经营、童叟无欺

从事经营活动10余年来,安梅同志始终坚持两条经营之道:一是注重商品质量,绝不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商品,保证所售货物货真价实;二是诚信经营、礼貌待人,从不坑蒙、欺骗顾客,做到了童叟无欺。她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她坚持善待顾客,把微笑带给每一位顾客。由于她经营有方,管理到位,且她商行的商品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她的商行总是顾客盈门,生意十分红火。

三、致富思源、不忘国家

从事个体经营的第一天起,她就牢固树立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意识,十余年来,她始终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从未借故不缴或少缴税款,更未弄虚作假,偷逃税款,成为了广大纳税人学习的楷模。乘改革的东风,她的经营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但她致富思源,不忘国家,不但带头缴纳税款,而且还协助税务部门义务宣传国家的税收法规和政策,在广大纳税人心中树立起了较高的威信。20065月的一天,一位顾客到店里来买烟,顾客说“我不要发票,你给我便宜点,我多那几条”,她微笑着对顾客说,自觉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并耐心地向她宣传讲解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最终那个顾客没买烟走了,大家都笑她傻,送上门来的钱不赚,她却说,“赚钱也要合法合理,不能靠少交税款来获利,我这边少交点,最终损失的是国家,她说:国家政策允许我们从事经营活动,但必须要合法经营,不能违反《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十余年来,她为国家上缴税款20多万元,她在党的改革开放好政策下,依靠自己双手先富起来后,始终保持着热爱祖国、支援国家建设的诚挚之心,她多次被税务部门授予“诚信纳税人”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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