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本科论文字数上限

本科论文字数上限

本科论文字数上限是时代?不同的学校和论文有不同的要求,比如: 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1】 执行规范 为保障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更加规范,考核体制更加科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在“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附件1)基础上,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订以下执行规范: 1.严格按照最新的“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执行。 2.导师资格与义务 2.1导师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我院全职或兼职的老师。 学院教学实验中心的老师暂不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2我院中级以上职称的教职工具有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义务。 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将与岗位考核挂钩。 2.3校外导师必须有一位院内合作导师,但是占用院内导师名额。 没有院内导师的由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作为校内联络教师(不占用该教师名额)。 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知识产权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具体事宜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 3选题与学生人数要求 3.1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不得超过3人。 院(校)外导师指导的学生不得超过2人,而且本学院导师具有优先权。 3.2题目 3.2.1一定要与所学专业相关。 综述类课题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3.2.2原则上一人一题。 学生论文题目和前一年不得重复。 同时也鼓励通过团队合作共同完成毕业设计。 后者要求每位学生在共同协作完成项目的同时,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作量。 3.2.3提倡研究内容与PRP、学科竞赛题目相结合。 3.2.4课题的内容应考虑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时间,难度要适当,方案具有可行性,工作量饱满(这是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3.2.5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负责对本院导师立项题目进行把关。 3.3原则上不允许在论文或设计进行过程中更换题目,对于有特殊原因不得不进行题目更换的情况,导师必须填写“课题调整申请表”,经学院主管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 3.4学生一旦经过和导师的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后,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不允许擅自更换导师或学生。 如果有特殊情况,不得不更换,导师或学生必须向学院提交充分的理由,填写“导师调整申请表”,经学院主管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 3.5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联系校外或其他学院的导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学生可以选择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以外的导师进行毕业论文工作,但必须有一名学院老师作为联系人随时跟踪论文进度。 1)学生去海外交流的,选择海外交流学校作毕业论文。 2)已经确定直升到外学院、外校或校外研究机构研究生的同学,可以选择在录取单位做毕业论文(不可以随意选择其他单位。 ) 在院外作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详细填写《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外校外院毕设申请表》,经过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并上报学院备案。 批准后,需要提交盖有对方单位公章的接收证明和研究计划。 相关成果归属等事项按照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论文(设计)的各项要求一律按照我院和我校规定执行,并且符合ABET认证要求。 毕业论文答辩由学院统一安排,在本学院进行。 4.时间、课题、互选安排 4.1导师动员与题目申报:第7学期的第11周前学院组织进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发动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工作内容与要求,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表。 课题如果是国家、地方立项的项目,请务必在信息表上标明。 4.2学生动员与师生互选:第12周前学生根据导师提出的题目可以在院内各专业方向内选择指导教师,并主动与导师联系,明确要求。 第13周前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导师。 4.3学生从学院教务办领取或下载开题报告、任务书、师生见面记录表、中期检查报告、评语表、答辩提问录、评分记录、学术诚信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论文封面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记录本”资料。 4.4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第14周起各专业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后分别安排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5毕业设计(论文)结束:要求学生在春季学期第13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并网上提交。 指导老师在第14周完成对学生论文的修改。 4.6论文(设计)的评阅:第15周完成对学生论文的评阅。 评阅老师要求是学院中级以上职称教师。 导师和学生不得自行联系评阅老师,尽量避免与导师同一实验室的老师进行论文评阅。 评阅老师对论文总体质量给出评价、修改意见和成绩。 4.7答辩时间:春季学期第16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5.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 5.1导师负责制: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该认真负责,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指导教师要关心学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进行指导、鼓励和督促。 及时填写“师生见面记录”。 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全程跟踪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过程。 5.2开题与审核:秋季学期结束之前完成毕业设计的开题工作。 由指导教师组织完成所指导学生的开题报告,并填写“开题报告表”(一式两份)和学校发放的“任务书”等表格,其中一份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签名后上交学院。 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通过后统一报学院教务办备案。 学校发放的“任务书”中的研究内容务必由导师填写,学生不得自行填写。 5.3阶段性工作报告: 5.3.1学生应服从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每周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工作汇报,听取指导意见和建议;每月提交一份阶段性工作报告,并根据指导教师的评价意见,及时修正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5.3.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有随机抽查的权利。 学生需认真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记录,和师生见面记录,以备学院检查。 5.4中期考核: 5.4.1第8学期的第7-8周为中期检查阶段,由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成立检查小组(不低于3人),对学院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 5.4.2课程负责人进行总结,填写“中期考核表”中的考核结果。 5.5答辩前审核:根据学生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工作汇报情况、导师意见等审核学生是否可以参加答辩。 6答辩事宜 6.1组织与答辩前准备 6.1.1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组织学院的毕业设计答辩工作。 根据学生数量情况可以组成多个答辩小组。 6.1.2每组答辩委员不得少于5人,推举其中一位为组长,另外设一位答辩秘书。 答辩小组成员(除秘书外)应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6.1.3如果指导老师不同意答辩,或者评阅老师评阅不通过,学生一定要按照上述老师的整改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只有导师同意答辩以及评阅老师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6.1.4答辩前,各小组务必收齐该组学生的全套答辩所需资料、装订好的论文以及科研记录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资料等。 其中毕业设计论文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 由组长或秘书向教务办领取答辩成绩汇总单、答辩委员人员登记表、答辩安排登记表。 6.1.5分组后将学生名单和答辩小组成员、秘书名单上报教务办,组长负责通知安排答辩委员和学生具体答辩事宜。 6.2回避制度:学生导师不得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6.3实施:实行学生汇报、老师提问的方式。 学生汇报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和提问时间由各答辩小组根据具体人数控制。 6.4答辩成绩的给予:采用无记名的方式由答辩委员分别给出,由答辩秘书平均计算,通报全组。 6.5答辩资料记录与整理 6.5.1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务必认真进行答辩与回答问题情况的记录。 6.5.2答辩结束后,由组长负责“答辩成绩汇总单”,由答辩小组成员全体签名。 6.5.3由各答辩小组答辩秘书负责完成所有学生的论文、相关资料、成绩单的整理,并检查学生与导师签名、导师与评阅人评语情况是否完整。 7成绩评定 学院答辩委员会应综合指导教师意见、评审教师意见和答辩小组意见,给出最终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按A+、A、A-、B+、B、B-、C+、C、C-、D和F方式(11级)记载。 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各档成绩比例要从严掌握,A-(含)以上比例不超过20%,其他档次比例根据学生答辩实际情况严格给予。 8关于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 8.1对于成绩为优:在各组给出成绩“优”时,须查看该生的平时完成情况、工作总结、科研记录本、导师与评阅人意见以及其他资料予以核实确认。 8.2对于已经取得直升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如果成绩为B以下,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取消免试直升资格。 8.3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成绩为F)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即按照结业处理。 可以通过与导师协商,在假期或工作后的业余时间内继续进行研究或设计工作,达到学校要求后,重新撰写论文(设计)报告和其他全套资料,再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学院根据该生的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再安排具体的答辩事宜,所有环节依然按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9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对于有研究生具体参与指导的工作,务必有本科生自己独立完成的工作,不得以研究生工作充当自己的工作。 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严格查处。 10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管理与总结 10.1资料归档:答辩结束后由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负责收齐4.3和6.1.4中涉及的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套资料,其中毕业设计(论文)包含完整电子版。 检查资料完整性后上交学院教务办存档。 对于资料和手续不完整的,院教务办将退回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处理。 10.2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负责起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结上报学院教务办。 10.3教务办负责的整理资料还包括:管理规定、选题汇总表、工作总结。 11以上条例的解释权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12毕业设计(论文)表格 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师生见面记录表 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5.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学校统一下发) 6.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诚信声明 7.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8.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验记录本 9.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提问录 10.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记录 1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登记表 1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 1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分组表 1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调整申请表 15.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导师或学生调整申请表 16.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注解:表格1-8由学生在进入实验室时领取,表格9-13由各组答辩秘书在答辩前领取,表格14-16教务办保存,需要时由导师领取。 附件一: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指导意见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本科阶段最重要的一门课程,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此特制定本指导意见,各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旨在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本科论文字数上限是时代?不同的学校和论文有不同的要求,比如: 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1】 执行规范 为保障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更加规范,考核体制更加科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在“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附件1)基础上,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订以下执行规范: 1.严格按照最新的“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执行。 2.导师资格与义务 2.1导师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我院全职或兼职的老师。 学院教学实验中心的老师暂不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2我院中级以上职称的教职工具有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义务。 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将与岗位考核挂钩。 2.3校外导师必须有一位院内合作导师,但是占用院内导师名额。 没有院内导师的由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作为校内联络教师(不占用该教师名额)。 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知识产权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具体事宜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 3选题与学生人数要求 3.1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不得超过3人。 院(校)外导师指导的学生不得超过2人,而且本学院导师具有优先权。 3.2题目 3.2.1一定要与所学专业相关。 综述类课题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3.2.2原则上一人一题。 学生论文题目和前一年不得重复。 同时也鼓励通过团队合作共同完成毕业设计。 后者要求每位学生在共同协作完成项目的同时,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作量。 3.2.3提倡研究内容与PRP、学科竞赛题目相结合。 3.2.4课题的内容应考虑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时间,难度要适当,方案具有可行性,工作量饱满(这是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3.2.5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负责对本院导师立项题目进行把关。 3.3原则上不允许在论文或设计进行过程中更换题目,对于有特殊原因不得不进行题目更换的情况,导师必须填写“课题调整申请表”,经学院主管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 3.4学生一旦经过和导师的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后,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不允许擅自更换导师或学生。 如果有特殊情况,不得不更换,导师或学生必须向学院提交充分的理由,填写“导师调整申请表”,经学院主管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 3.5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联系校外或其他学院的导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学生可以选择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以外的导师进行毕业论文工作,但必须有一名学院老师作为联系人随时跟踪论文进度。 1)学生去海外交流的,选择海外交流学校作毕业论文。 2)已经确定直升到外学院、外校或校外研究机构研究生的同学,可以选择在录取单位做毕业论文(不可以随意选择其他单位。 ) 在院外作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详细填写《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外校外院毕设申请表》,经过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并上报学院备案。 批准后,需要提交盖有对方单位公章的接收证明和研究计划。 相关成果归属等事项按照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论文(设计)的各项要求一律按照我院和我校规定执行,并且符合ABET认证要求。 毕业论文答辩由学院统一安排,在本学院进行。 4.时间、课题、互选安排 4.1导师动员与题目申报:第7学期的第11周前学院组织进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发动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工作内容与要求,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表。 课题如果是国家、地方立项的项目,请务必在信息表上标明。 4.2学生动员与师生互选:第12周前学生根据导师提出的题目可以在院内各专业方向内选择指导教师,并主动与导师联系,明确要求。 第13周前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导师。 4.3学生从学院教务办领取或下载开题报告、任务书、师生见面记录表、中期检查报告、评语表、答辩提问录、评分记录、学术诚信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论文封面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记录本”资料。 4.4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第14周起各专业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后分别安排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5毕业设计(论文)结束:要求学生在春季学期第13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并网上提交。 指导老师在第14周完成对学生论文的修改。 4.6论文(设计)的评阅:第15周完成对学生论文的评阅。 评阅老师要求是学院中级以上职称教师。 导师和学生不得自行联系评阅老师,尽量避免与导师同一实验室的老师进行论文评阅。 评阅老师对论文总体质量给出评价、修改意见和成绩。 4.7答辩时间:春季学期第16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5.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 5.1导师负责制: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该认真负责,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指导教师要关心学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进行指导、鼓励和督促。 及时填写“师生见面记录”。 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全程跟踪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过程。 5.2开题与审核:秋季学期结束之前完成毕业设计的开题工作。 由指导教师组织完成所指导学生的开题报告,并填写“开题报告表”(一式两份)和学校发放的“任务书”等表格,其中一份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签名后上交学院。 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通过后统一报学院教务办备案。 学校发放的“任务书”中的研究内容务必由导师填写,学生不得自行填写。 5.3阶段性工作报告: 5.3.1学生应服从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每周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工作汇报,听取指导意见和建议;每月提交一份阶段性工作报告,并根据指导教师的评价意见,及时修正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5.3.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有随机抽查的权利。 学生需认真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记录,和师生见面记录,以备学院检查。 5.4中期考核: 5.4.1第8学期的第7-8周为中期检查阶段,由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成立检查小组(不低于3人),对学院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 5.4.2课程负责人进行总结,填写“中期考核表”中的考核结果。 5.5答辩前审核:根据学生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工作汇报情况、导师意见等审核学生是否可以参加答辩。 6答辩事宜 6.1组织与答辩前准备 6.1.1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组织学院的毕业设计答辩工作。 根据学生数量情况可以组成多个答辩小组。 6.1.2每组答辩委员不得少于5人,推举其中一位为组长,另外设一位答辩秘书。 答辩小组成员(除秘书外)应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6.1.3如果指导老师不同意答辩,或者评阅老师评阅不通过,学生一定要按照上述老师的整改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只有导师同意答辩以及评阅老师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6.1.4答辩前,各小组务必收齐该组学生的全套答辩所需资料、装订好的论文以及科研记录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资料等。 其中毕业设计论文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 由组长或秘书向教务办领取答辩成绩汇总单、答辩委员人员登记表、答辩安排登记表。 6.1.5分组后将学生名单和答辩小组成员、秘书名单上报教务办,组长负责通知安排答辩委员和学生具体答辩事宜。 6.2回避制度:学生导师不得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6.3实施:实行学生汇报、老师提问的方式。 学生汇报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和提问时间由各答辩小组根据具体人数控制。 6.4答辩成绩的给予:采用无记名的方式由答辩委员分别给出,由答辩秘书平均计算,通报全组。 6.5答辩资料记录与整理 6.5.1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务必认真进行答辩与回答问题情况的记录。 6.5.2答辩结束后,由组长负责“答辩成绩汇总单”,由答辩小组成员全体签名。 6.5.3由各答辩小组答辩秘书负责完成所有学生的论文、相关资料、成绩单的整理,并检查学生与导师签名、导师与评阅人评语情况是否完整。 7成绩评定 学院答辩委员会应综合指导教师意见、评审教师意见和答辩小组意见,给出最终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按A+、A、A-、B+、B、B-、C+、C、C-、D和F方式(11级)记载。 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各档成绩比例要从严掌握,A-(含)以上比例不超过20%,其他档次比例根据学生答辩实际情况严格给予。 8关于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 8.1对于成绩为优:在各组给出成绩“优”时,须查看该生的平时完成情况、工作总结、科研记录本、导师与评阅人意见以及其他资料予以核实确认。 8.2对于已经取得直升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如果成绩为B以下,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取消免试直升资格。 8.3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成绩为F)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即按照结业处理。 可以通过与导师协商,在假期或工作后的业余时间内继续进行研究或设计工作,达到学校要求后,重新撰写论文(设计)报告和其他全套资料,再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学院根据该生的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再安排具体的答辩事宜,所有环节依然按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9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对于有研究生具体参与指导的工作,务必有本科生自己独立完成的工作,不得以研究生工作充当自己的工作。 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严格查处。 10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管理与总结 10.1资料归档:答辩结束后由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负责收齐4.3和6.1.4中涉及的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套资料,其中毕业设计(论文)包含完整电子版。 检查资料完整性后上交学院教务办存档。 对于资料和手续不完整的,院教务办将退回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处理。 10.2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负责起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结上报学院教务办。 10.3教务办负责的整理资料还包括:管理规定、选题汇总表、工作总结。 11以上条例的解释权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12毕业设计(论文)表格 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师生见面记录表 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5.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学校统一下发) 6.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诚信声明 7.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8.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验记录本 9.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提问录 10.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记录 1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登记表 1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 1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分组表 1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调整申请表 15.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导师或学生调整申请表 16.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注解:表格1-8由学生在进入实验室时领取,表格9-13由各组答辩秘书在答辩前领取,表格14-16教务办保存,需要时由导师领取。 附件一: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指导意见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本科阶段最重要的一门课程,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此特制定本指导意见,各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旨在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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