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农村的社会生产制度变迁

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农村的社会生产制度变迁

作者:陈紫文

来源:《智富时代》2015年第10

        【摘 要】从新中国建政开始,对于农村实行的变革就从未停止过,尤其以跨越六十至八十年代中期为甚。二十年间,为何不同家庭在生活条件上会产生落差?在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的青年人在城市的发展为何遇到困境?这些都是新中国史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要深入探讨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底层中国农村社会里,农民赖以为生的社会生产制度的变迁,透过这种变迁,窥视国家大环境与农村群体之间的结构互动,解决时至今日日益严重的农村空心化等严峻问题。

        【关键词】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制度;社会变迁;社会转型;改革开放

        建国之后,中国共产党延续了对于新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的政策,也就是将政治权力深入农村基层,利用行政手段没收地主的土地,并将其重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但是,重新分配土地的过程并不全是和平顺利的,新政府透过在农村设立大量的诉苦会、批斗会,激发农民对于地主阶级的不满,企图建立农民的阶级意识,在建立农民阶级意识的同时,却也隐含了后期政治路线上的矛盾。

        一、农村生产制度的变迁

        在建国之前,中共对于治理国家的完美图景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式的,并且对于绝对平均式的农业社会主义治理方式进行大力批判与讨伐,于是在建国后农村已然完成重新分配旧有土地之后的时期,土地在相当程度上仍然属于私人所有。农民在得到土地之后都是欢欣鼓舞的,但是这样的欢欣并不长久,他们马上要面对路线上的种种问题。而在原有的旧解放区,许多分到土地的农民已经透过努力已经累积了不少家业,开始买新的土地、劳动工具甚至开始招工,这就再次出现了新的富农阶层。

        面对新富农的现象,中共党内对于如何处理出现了两种声音,其中一种反对再继续实行新民主主义经济,认为这会使整个国家经济朝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发展;另外一种声音则认为要有生产力基础才能进行合作化,因此必须先透过单干的方式进行资本积累与工业化,要尽力保护农村的新资本生产。对于这两种主张,毛泽东选择支持前者的方向。于是,政府在1953年改变了治理农村与经济的方向,由发展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改造与革命。也是在同年,诞生了两个极为重要的决议。第一个是在215日,中共中央正式通过《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开始推动农业合作化,第二个是当年1016日通过的《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政府推行的统购统销逐步扩及到食用油、棉花、棉布,并且开始积极断绝这类民生用品的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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