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

附件2
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
(未进行户籍改革地区填报)市(州)县(市、区)申请人签名




高考报名号户籍所在地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县(市、区)镇(乡)村(居委会)
高中学籍所在中学
该生具肩本地乡镇中学(或42个贫困县市中学)连续三年高中学籍。
该生为本校毕业生,并实际就读三年。
该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本地区农村户籍,且考生具有本地区连续三年农村户籍。
经办人:
中学盖章年月日
经办人:
公安户籍管埋部门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
县(市)教育局学籍御部门盖
年月日
此表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经办人:
县(市、区)招办盖章年月日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经办人:
市(州)招办蛊章
年月日
备注:1.未完成户籍改革地区考生填报此表,430日之前交所在中学后报送县(市、区)招办。
2.一份
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3.4.
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考生中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当年省招委文件规定。
此表一式3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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