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法律思想

RevisedbyChenZhenin2021
阶段总结——中世纪西方法律思想欧洲中世纪是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在这段世家被人们称为:“黑暗的中世纪”,战争此起彼伏,充斥着封建主与农民之间、封建主之间、宗教与政权间的各种矛盾,下层人民过的民不聊生,在思想领域,依旧是神学思想占于主导。欧洲中世纪早期是封建制度与封建国家产生与形成时期,从此的长达一千年的欧洲封建社会中,神学主义一直占据统治地位那么欧洲封建社会思想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呢我参考了谷春德主编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主要特点有三,分别为:教父学、君权神授论、神法。基督教就是这个阶段发展起来的,虽然基督教起源于公元1纪,直到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忙,欧洲由奴隶社会转为封建社会,基督教被封建主所利用,为封建社会所服务,基督教宣扬平等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具有进步的特征,直到近代以来,基督教在西方国家逐渐扩大,进而在现代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圣经》是基督教中的经典,在我很小是时候就总听老师们讲圣经的小故事,讲过亚当夏娃的故事,殊不知那就是圣经的经典,《圣经》当时充当的是成文法的角色,体现了中世纪典型的政治法律思想,例如:1.宣传不重今世,注重来世,轻视富人,扶弱助贫2.宣传政治权利是上帝批准的3.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4.财产公有。
《中世纪法律思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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