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居外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发放登记表-


苏州市区居外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发放登记表
个人编号 居外地址 联系电话


姓名


邮编

性别

1.办妥跨省异地备案手续(已开通门诊直接结算地区除外)、养老金实行异地社会化发放、未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的企业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核准,通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渠道,于每年4月一次性发放其个人账户当年预划金额和个人账户往年结余。
2.上述人员每一结算年度(41日至次年331日)内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个人账户发放额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自负段(400元)以内的,不再需要回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超过上述金额需要报销的,凭本结算年度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包括发放金额和自负段以内费用)及相关报办理须知
销材料,在每年3月底前到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结付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冲抵已发放个人账户金额和自负段后,再按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结付。其余遵守零星报销相关规定。
3参保人员需取消居外医保个人账户发放的,应及时办理居外医保个人账户发放取消手续。办理取消手续后从下一结算年度将不再发放其医保个人账户。
注意:填写此表仅为居外退休人员提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发放申请。每4月份是否可予发放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以41日其本人是否符合上述1点发放条件为准。
本人已阅知以上内容,确认申请办理居外医保个人账户发放 (□申请/□取消)手续。
个人申请

申请人签字:



(签章)

说明:1、本表供参保人员办理居外医保个人账户发放申请手续时填写。
2、本表一式二份,参保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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