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机构登记表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职业资格证书、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2、颁证机构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以及上述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其中,上述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为本通知所要求的市级部门和企业填写)
3、证书涵盖的职业(工种)名称是指所发证书对应的建筑业一线操作人员从事的职业(工种),如: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等。
4、认可的文件及文号是指有关部门委托机构或建筑业企业颁发证书的文件及文号。
5、所盖印章名称是指在证书上所盖印章的印文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