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一、养老服务增值税优惠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优惠内容】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20号)
【享受条件】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民政部令第 48 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49 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政策执行期】201651日起执行。
【办理方式】备案。
二、养老服务机构个人所得税优惠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优惠内容】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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