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4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范围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办、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二、资助对象

残疾幼儿,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不低于2(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所需资金,由幼儿园所在县区筹措安排。市属实验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解决。市级以上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各县区资助政策落实、经费投入及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县区自行确定。

五、实施程序

1.每学期入园报到时,幼儿园在显要位置张贴该方案,确保宣传到每一位幼儿家长。

2.享受资助幼儿的家长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残疾幼儿及残疾家长持二代残疾证;保幼儿持低保证;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受到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2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