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

1. 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一般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一般在12月底前召开。

2.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有关的文件和上级的指示精神,组织全体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此基础上进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打分。

3. 参加人员为本部全体党员,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党员,有本人写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或由党组织指定其他党员代表作党性分析。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 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组织为单位召开,人数较多的可分成若干党小组。会议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

5. 党组织专题生活会应在召开前2天通知每位党员,以做好准备。召开2天之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公布张贴等形式,通过情况;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树优制度

1. 民主评议党员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由党支部组织实施,每年两次集中评议,一般安排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一般在12月底前。

2. 民主评议对象。对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人员除本支部全体党员外,同时邀请一定数量的的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

3. 民主评议结合党员党性分析进行,作为评定党员党性的重要依据。

4. 民主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乡党员群众通报,接受监督。对党员群众提出异议的,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存在问题立即整改。

5. 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党员日常表现情况;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认定的形式,进行评先树优。

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结果运用制度

1. 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将党员党性原则上确定为强、较强、较弱、弱四个等次。

2. 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结果,由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重点是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党员党性分析评定情况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3. 对党性分析材料进行集中展现,做到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4. 将党性分析评议情况与党员党员政治经济待遇挂钩,对党性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优先评为先进,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党性脚弱或弱的党员,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并跟上帮教措施;存在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 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结果记入党员学习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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