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党课学习辅导材料汇编
党章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党纪党规意识,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等各项规定,视党纪为生命,远离违纪红线,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纪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的力量所在。当前,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更加严峻,党的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在各级党组织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如果纪律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就会造成“破窗效应”,使党沦为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造成党一盘散沙、一片混乱,最终分崩离析。只有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遵守纪律无条件。党的纪律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定了行为空间,明确了权利责任。要切实增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视党的纪律为根本遵循,在政治上把住方向、行为上把住原则、生活上把住小节。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时刻不忘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守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将其视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
执行纪律无例外。纪律的权威来自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人人平等。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任何目无党纪、以为位高权重就可以胡作非为的人,最终都逃不脱党纪的严惩。谁都不要指望“法外开恩”,谁都不要幻想进入“真空地带”。严格执纪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重要原则。各级党组织要铁面执纪,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决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该批评的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该问责的要敢于狠下心来问责,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查处违纪无禁区。只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才能使纪律产生更大的威慑力。近年来,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于触犯党纪国法的案件,不论涉及谁、不论职务高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捍卫党纪,赢得了党心民心。特别是严肃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纪律“利剑”必须始终高悬。要坚决纠正“一阵风”“差不多”等错误思想,坚持拧紧螺丝、上紧发条,驰而不息抓好执纪监督,进一步纯洁党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历史和现实证明,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都要有敬畏之心、自觉之行,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十八大对党章修改的六个方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方案要求全体党员逐条逐句通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对党章的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了解十八大对党章修改的六个方面,有助于广大党员更好地学习党章。
一、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
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贡献。体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有利于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有利于全党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
二、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
“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在党章进行完整表述,对于深化全党同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性和坚定性,有重要意义。
三、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开放。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充实这方面的内容,对坚定推进改革开放有重要意义。
四、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
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适应这一修改,党章修正案专门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阐述,包括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工作着力点。这样修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五、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
对总纲部分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作了适当修改,增写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应对党面临的考验和风险,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吸收近年来党的建设成功经验,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对条文部分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条作了修改。
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习近平总书记警示全党,“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中央严肃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地证明,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党章约束不是一纸空文,党内绝无腐败分子藏身之地,绝无特殊党员容身之所。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要坚持党章底线不能越、组织规矩不能破,一言一行遵守党纪国法。
党的性质宗旨不允许有特殊党员。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但在现实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是秉公用权,而是公权私用,甚至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伤害了群众利益,背离了党的宗旨,败坏了党的形象。特殊党员与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格格不入,如果任由其蔓延,党就会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后果不堪设想。
党的组织原则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党章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现实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置身组织监督之外,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执行组织决议,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的甚至对中央方针政策阳奉阴违、讨价还价、乱评妄议,以“特殊党员”自居。这些现象破坏了党的组织原则,阻碍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党员干部中产生了很坏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观念薄弱、组织纪律涣散是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忽视这一问题,头脑中没有组织,行动上放任自流、天马行空,党员再多也是一盘散沙,什么事也干不成。
党的纪律规矩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党章明确规定:“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特殊化”的典型表现就是无视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仗着权力大、位置高,不拿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当回事,无所顾忌、胆大妄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如果党的纪律规矩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作为党员,铁的纪律必须执行。任何党员企图突破党纪约束,都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受到党纪的严惩。
我们党历来不允许有特殊党员。杜绝特殊党员,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认认真真管,实实在在严。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补足精神之“钙”,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使党员干部自觉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强化党纪党规刚性约束,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促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严守党章底线,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合格共产党员。
两学一做主题学习教育范围
一、具体学什么?
1.学党章党规。
a,逐条逐句通读党章
b,学习《准则》和《条例》等
c, 学习党的历史、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
d,从周薄徐郭令案中汲取教训
2,学系列讲话。
a,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
b,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c,与马列毛邓等思想结合起来学
二、既然要做“合格党员”,标准是什么呢?
即,“4讲4有”
讲政治、有信念,
讲规矩、有纪律,
讲道德、有品行,
讲奉献、有作为。
三、“两学一做”针对的现实问题是什么呢?
即,5个着力解决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
四、学习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通知还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一】有关通知
1,近日中办发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2,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
通知指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3,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4,以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武装头脑
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通知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6,要结合实际确定学习方式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学习方式,为基层留出空间。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党工作大局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两手抓,防止“两张皮”。要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7,学习情况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三会一课”制度是怎样形成的?
回顾“三会一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对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是“三会一课”制度形成的思想前提和政治基础
早在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对党内的权力机关、权力关系、组织原则和基层支部的活动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支部、区部委员会以及中央委员会至少每两周开会一次”,“盟员至少每三个月同所属区部委员会联系一次”等。这是关于党的会议制度的最早规定。
列宁在创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过程中,强调工人阶级政党必须建成一个有着铁的纪律、有着严密组织体系、有着严格党内生活的先进部队。列宁明确主张,党是有组织的整体,党员不但要承认党纲,更要“亲自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这一思想得到党内多数人的支持,并逐渐丰富发展为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1919年列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的组织原则和各国共产党加入共产国际的重要条件,写入共产国际组织章程中,从而成为指导各国共产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内生活的圭臬。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三会一课”制度的确立与成熟
党的二大通过的我党第一部党章就对党小组、党支部、地方全体党员会议和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各组,每星期由组长召集会议一次。此后,会议制度成为历次党章修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不断发展完善。
毛泽东“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伟大构思,标志着中国特色党的建设新思路的开启。1929年《古田会议决议》要求“从党内教育做起”,通过党报、简报、小组会、支部会、党员大会、政治讨论会、参加实际工作等教育方法,来解决“思想上建党”的问题。同时特别强调,“红军党内最迫切的问题,要算是教育的问题”,这是我党党课制度的最初文献和最早实践。之后,党中央先后于1931年、1932年、1940年通过若干决议和指示,对党内教育的意义、内容作出规定,明确“普通党员的训练,可以采用通行的巡回教育与流动训练班的方式”。为更好地组织动员党员完成党的使命任务,针对形势与任务的需要,党对各种会议的内容先后作出具体安排。这些制度和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党的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
1939年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提出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开辟了一个新境界。延安整风期间,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强调加强组织纪律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组织生活。通过延安整风,全党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三会一课”制度也得以丰富和发展。党的七大全面总结了延安整风经验,对如何通过正常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教育,来提高党的建设整体水平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成为我们党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三会一课”制度的丰富与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战斗堡垒,是执政党建设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1955年第一次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强调实现集体领导,建立支部民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生活,增强党内团结和严肃党的纪律,是党的建设事业中极为重要的原则。1956年党的八大对党的会议制度进行了创新,实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使党内各种会议制度和党内生活有了最高机关的权威支撑。八大通过的党章明确指出,党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发扬党内民主,鼓励一切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和地方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上下级之间的生动活泼的联系。
1962年召开的“七千人大会”,在反思党内民主生活基础上明确提出:“应该从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着手,使支部生活健全和活跃起来,切实改变许多基层组织长期不开小组会、不开支部大会、不上党课、党员不起作用等等组织涣散的现象。”“文革”中,党的建设指导思想和目标发生偏差,“三会一课”制度被当时不正确的倾向和主张左右,难以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三会一课”制度的探索与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恢复了正确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1980年制定公布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981年8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的通知》,规定“县级以上党委常委除了必须编入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外,同时要坚持每半年开一次党委常委(党组)生活会,并要及时地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报告生活会情况,开一次报一次”。明确民主生活会“要以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准则》的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时间、范围、内容、意义、目标等作出具体规定。从此,民主生活会开始真正走向制度化。
党的十二大作为新的历史时期一次重要会议,对于“三会一课”制度的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会议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设立委员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十四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民主生活会,成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中任何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后相继开展的“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先争优”等活动,使党内生活焕发了生机,极大地丰富了“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