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的实践嬗变及模型建构

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的实践嬗变及模型建构

作者:宋兴甫

来源:《文教资料》2016年第28

         ; ;要:双导师制作为我国师范生培养的重要模式,在各高校师范生培养中被普遍使用。目前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仍然没有系统的实践嬗变的梳理与模型的建构。本文依据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的实践嬗变,建构出由一个等边三角形及其中心,两个等腰三角形及其重心构成培养机制模型。

        关键词: 教育类课程 ; ;“双导师制” ; ;实践嬗变 ; ;模型建构

        人才强国战略决策的感召下,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观念的鼓舞下,各高等院校的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呼声再掀高潮。实践教学因应着这股改革的浪潮,为高教界尤其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定位的高职院校所普遍关注。国家教育部适时印发的一系列文件,都在强调: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高等学校要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①指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而教育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教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作为职前师范生培养实践能力的有力抓手,已经全面铺开。但是,学界至今仍未对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的实践嬗变与模型建构予以重视。

        一、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的实践嬗变

        豫教厅意见中的双导师制只界定出了双导师制的主体、来源、任务、载体。但并未对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做较清晰的解读。我们认为,要建构双导师制的模型,必须系统梳理国内外双导师制的实践。

        (一)实践层面的双导师制

        导师制最早源于中世纪巴黎大学,15世纪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予以继承和发展,最终形成今天比较完善的导师制度。即学校为学生指定配备两位导师——学业导师(Supervisor)与品德导师(Moraltutor[1]。尔后即成为世界各大高校参照的模板。中国内地的导师制度源于原浙江大学费巩教授在20世纪30年代的实践[2]——起初用于研究生培养,2000年后在本科生中推行,后来各高校相继推出双导师制、多导师制。相对而言,高职导师制不仅推行时间晚,……实行的是单导师制度”[3]。聘请的导师基本上是类似于学生的生活老师的校内专业教师。最近几年,大陆各高职院校纷纷推出了双导师制[4]。即给学生聘任两位导师:校内导师(本校教师)和校外导师(非本校教师)。我国师范生双导师制改革,始于2007年免费师范生;2011年,《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以下简称教育部意见):形成高校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机制,实行双导师制。”2012年以来河南省教育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文件。与此同时,河南省教育厅在2012—2016年选择10所左右的高校进行持续试点,试行范围目前已上移至工科研究生、下移至高职生。由此可见,在双导师制发展历程中,双导师制有固定的来源、确定职责、特定的主体与培养对象、一定场域、一定的载体。同时,其差异是很明显的,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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